校史考察、论证是一件极为严肃、严密的工作,必须依据确凿的史实和国际国内公认的标准,符合历史主义原则,从具体的历史条件出发,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既不能人为地“拉长”校史,也不能人为地割裂校史。本文将对学院校史作如下考证。
一、问题的提出
关于我院的创始日和校庆日历来有一些争论,有人认为应该追溯到荆州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甚至有人认为应该追溯到武大沙洋分校、原江汉农学院、江汉农业专科学校甚至更早。院行政于1981年3月28日发了一个通知,明确将每年的4月10日定为“校庆日”。然而本人认为,应将原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正式批准成立华中农学院荆州分院的1977年11月7日定为我院的创始日,并将11月7日定为校庆日较为合适。
二、我院创始日不是1978年4月10日,而应该是1977年11月7日
院行政将每年的4月10日确定为学校的校庆日,也就是说1978年的4月10日为学校的创始日,其主要依据是1978年的4月10日这一天是华农荆州分院首届学生开学典礼日。本人认为,这样认定我院创始日和校庆日是乎有些不妥,应重新慎重考察、论证学院的创始日。其理由如下:
1、湖北农学院的前身是华中农学院荆州分院,而华中农学院荆州分院创始日应是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而不是举首届学生开学典礼之日或形式上召开成立大会之日。
从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到首届学生开学典礼或形式上召开成立大会之间有近半年的时间,在此期间的1978年2月17日, 中共荆州地委批准成立中共华农荆州分院委员会,任命由王炎坤、刘松如、陈传文、张祝三、刘振芳等5 位同志组成的华农荆州分院的第一届领导班子;1978年3月,省教委下达我院招生指标200名, 我院赴武汉录取恢复高考制度后首届学生207名,这期间还调调50多名教师,如果说这期间学校还不算成立,那么党委不就建在空中楼阁吗?学生又是以哪所学校的名义招的呢?教师又调在那个单位呢?只有学校已经成立,这些工作才能运作。
2、从国内、国际通例来看,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的正式开学是1899年12月,而北京大学将自己学校的创始日定为1898年2月15日光绪皇帝在申请开办京师大学堂的奏折上下旨“准其建立”这一天;河北农业大学的创始日是1902年慈禧太后在直隶总督李鸿章申请开办直隶总督府农务学堂的奏折上下旨“知道了”这一天,事实上该农务学堂几年后才正式开学。
综上所述,将原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正式批准成立华中农学院荆州分院的1977年11月7日定为我院的创始日和将每年11月7日定为校庆日较为合适,
三、荆州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的创始日不能作为我院的创始日
也许有人会问,我院的校史源头难道不能追溯到1975年7 月由荆州地委批准成立并主管的荆州共产主义劳动大学(以下简称“荆州共大”)吗?本人认为荆州共大的开办日不能作为湖北农学院的校史源头。著名高等教育史专家、厦门大学高教所所长刘海峰教授指出:“一所高校的校史上延能否成立,关键是看其与前一所学校是否真正具有继承性”。他认为:考察是否具有继承性要看前后学校之间有无思想继承、校址的继承和人员转移等主要因素。
1、从荆州共大与华农荆州分院之间的校址继承来看,两者之间完全没有继承性;两者之间在人员转移方面虽有一些联系,但从人员主体上看也不具有真正的继承性。
1977年11月7日湖北省革命委员会的1977(93) 号文是这样明确的:成立华中农学院荆州分院,校址设在原武大沙洋分校。这里不难看出:第一,华中农学院荆州分院的校址设在原武大沙洋分校而不是在荆州共大的校址上;第二,这里没有说在荆州共大的基础上成立华中农学院荆州分院,虽然荆州地委将荆州共大的20多人转入华中农学院荆州分院,但荆州地委在一年之内从荆州各地为华中农学院荆州分院调进干部、教师100多名, 基本上是荆州地委另建的一所学校。所以说从主体上看华农荆州分院的教师是从各地抽调的,进而可以说华中农学院荆州分院的前身不能说是荆州共大。
2、从荆州共大与华农荆州分院之间的思想方面来看,两者之间有天壤之别。这里所说的思想方面主要包括教育宗旨以及学制年限、专业设置、师资水平、学生来源、毕业生去向等方面。然而我们从荆州共大的教育宗旨以及学制年限、专业设置、师资水平、学生来源、毕业生去向等方面来考察,不难发现荆州共大不具备高等教育属性。
荆州共大是文革中极左路线的产物,当时荆州地委领导在学习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的所谓经验后兴办的一个学校不象学校、农场不象农场的单位,当时的教职工以劳动为主,整天开山放炮、造田整地、播种收割,荆州共大办学二年多,仅举办过民办教师、拖拉机驾驶员、公社广播员共三期短训班,即便是1-2个月的短训班也是重实践、轻理论,重劳动、轻学习,学生很难学点东西,教师很难有所提高。这与高等教育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
从教育宗旨看,荆州共大是为农村培养懂技术的农民。
从学制年限来看,荆州共大无所谓学制,办的都是短训班,时间最长的不过三个月。
从师资条件来看,当时的教师少数是大专生(工农兵学员),
多数是中专生,根本不具备办大学的师资条件。
从学生来源来看,大多数学员是仅是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初中生、高中生都不多。
从毕业生去向来看,不存在毕业分配,都是“社来社去”,即从哪里来的,学完后就回到哪里去。
可见,荆州共大不具备高等教育起码的属性,其教育程度不及中等专业学校,充其量只能算是职业技术学校,与湖北农学院没有思想继承关系。
3、不符合国际、国内通例。北京大学的前身为1898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故北京大学把自己校史追溯到了1898年;若宽泛言之,可追溯至1862年创设的“京师同文馆”。这是因为京师同文馆于1901年归并于京师大学堂,且京师同文馆与京师大学堂的性质了基本相近,然而北京大学并没有将自己的创始年定为1862年。
综上所述,湖北农学院的校史源头不能追溯到由荆州地委批准成立并主管的荆州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成立的1975年7月。
四、我院的校史更不能追溯到武大沙洋分校、原江汉农学院、江汉农业专科学校
那么,我院的前身是否可以追溯到武大沙洋分校、原江汉农学院、江汉农业专科学校呢?本人认为这样,更无科学依据。
武汉大学沙洋分校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教育改革的产物,曾有过办学实践,后实际上成了省直机关干部“斗、批、改”的场所。湖北农学院的前身华中农学院荆州分院兴办之初虽利用的是武大沙洋分校的校址,但武汉大学沙洋分校的教育宗旨以及学制年限、专业设置、师资水平、学生来源、毕业生去向等方面与华农荆州分院的教育宗旨以及学制年限、专业设置、师资水平、学生来源、毕业生去向等方面是在相径庭,而且武大沙洋分校的领导、教师并没留下来,仅留下几栋平房。所以说武汉大学沙洋分校与华农荆州分院没有思想继承关系。
江汉农学院是1958年大跃进时间荆州地委兴办的,在60年代初的三年自然灾害时间被迫下马,改为江汉农业专科学校,不久后停办。江汉农学院与湖北农学院的前身华中农学院荆州分院时间跨度大,在人员、思想、地址、等方面没有联系。
综上所述,湖北农学院的校史源头也不能追溯到武大沙洋分校、原江汉农学院、江汉农业专科学校。
(原载《农业高教》19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