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学工办初审、学院审核、学生答辩、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我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评审结果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4日-2021年10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反映。联系人:付老师,电话:0716-8066608。
名单如下: 2018级:张莹莹 2019级:胡 洋
附:
农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1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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