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保障广大同学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治理,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学生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制度,是同学在校园体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体现学生会组织合法性、权威性的基础和保证。学生代表大会经班级、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于2021年6月开展选举会议,根据团代表、学代表、研代表具备的条件从候选人中确定出第二次代表大会成员名单,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学代表人员名单
亢凯 孙振艳 牟春霓 高旭园 何洁 郑磊
二、研代表人员名单
李皓轩 魏正欣
公示期为2021年6月2至6月4日三天
共青团长江大学农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