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院属各场所的消防安全和清洁卫生工作,消除办公室、实验室、教科基地的安全隐患,保障环境卫生整洁,学院将于近期开展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办公室、实验室、教科基地规章制度。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标牌、展板、制度是否上墙;各类设备是否有专人负责。
2. 办公室、实验室、教科基地环境卫生。主要检查各类场所卫生是否干净整洁。办公室是否窗明几净、办公物品是否摆放整齐;实验室透是否气通风,仪器、材料摆放是否有序规范;教科基地物品堆放是否有序。确保没有卫生死角,营造良好的办公教学科研环境。
3. 办公室、实验室、教科基地安全状况。检查各类场所有无乱搭乱建现象,防火、防水、防盗措施得当,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有专人保管,无电线裸露现象、无线路老化现象,废水废液处理有序得当,应急措施和设施完备。
二、检查安排
1.自查
11月19日-11月25日,所属单位或者个人根据本通知规定的检查内容,结合实际,由负责人带队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查出的各类隐患能解决的要立即组织整改。
2.学院检查
11月25日-11月30日,由办公室组织检查,具体时间与相关单位和个人沟通后确定。
3.检查组设置(两组)
第一组
组长:李俊凯
成员:邵四海 方正武 吴霞 孙正祥
重点检查单位:农科大楼一楼、二楼、三楼,四号教学楼一楼、二楼、三楼、四楼、中日合作专家楼。
第二组
组长:冯发明
成员:张文英 谭亮魁 李翠花 蔡威威
重点检查单位:农科大楼四楼、五楼、校内南部农科基地、校内西北农科基地、校南大门外种子挂藏室。
三、各区域负责人
区域负责人及农学院用房分布统计表见附件。
四、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和个人要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安全卫生大检查,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填写相关自查表(见附表1),切实把大检查真正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和个人对排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暂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防范,限时完成整改。
(三)及时报送开展大检查相关信息。请各单位和个人于2020年11月25日前将自查书面报告报送办公室。
(四)各部门和个人要积极面对,并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给予整改。
五、结果处理
学院最终将对检查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对检查出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被限制房间使用面积和使用权限。
长江大学农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