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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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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26 16:55:21    作者:     点击:

全体本科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23〕58号)及《关于做好2026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为认真做好2026年农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及资助标准


1.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每人每学年6000元,一次性发放;


2.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一等(4800元/年)、二等(3700元/年)、三等(2600元/年),分两个学期发放。


二、名额分配


学院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总指标31人,2026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总指标235人(其中一等助学金59人,二等助学金117人,三等助学金59人)。


三、奖励资助范围及基本条件


1.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积极向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原则上,每位学生只能申请各类奖助学金项目中的其中一个。


4.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在评审时,原则上优先资助特殊群体学生。


5. 以下学生不能参评:


(1)非我校学籍的借读插班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进修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


(2)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者;


(3)参评学年学生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审相关材料


1. 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27日(周二)下午14:00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相应邮箱:


26级:2028477332@qq.com(资助育人部干事张俊杰);


25级:2439871376@qq.com(资助育人部干事苏彤);


24级:3173275045@qq.com(资助育人部干事黄明桸);


23级:1801848729@qq.com(资助育人部干事张嘉莹);


电子版材料:


(1)附件3-1   湖北省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汇总表;


(2)附件3-2   湖北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


(3)附件6   2026-2027学年特殊群体学生未获得国家助学金情况表。


2. 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27日(周二)晚18:00-19:30将纸质材料用文件袋装好写上班级交至河滨公寓4-108。


纸质版材料:


(1)附件2-1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


(2)附件2-2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3)附件4  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记录单;


(4)附件7  2026年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确认表。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方式:13026317765

                                                        农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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