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农学院先后成立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认真开展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经前期贫困生认定工作评审,班级评议、学院审核,评审推荐产生了高月等29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和刘秋慧等224名国家助学金受助者。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5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师生予以监督。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欢迎向农学院学工办反馈。
地点:学生服务中心215
电话:0716-8066566
长江大学农学院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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