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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导师课题组研究生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8 10:51:52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完善以导师课题组为中心的全员育人体系,规范校内研究生团队化管理,帮助研究生解决在学业、就业和生活等方面带来的压力,经学院研究决定,公开遴选校内导师课题组研究生负责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农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二、遴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不计名利。

3.诚实守信,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群众基础好,关心集体,集体荣誉感强,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4.学习刻苦,态度端正,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完成学院或课题组交给的各项任务,有相对充足的课余时间。

三、遴选数量

各导师课题组配备1名研究生负责人

四、工作职责

1.负责协助导师做好课题组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课题组内部人员信息统计工作并及时更新;每周向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上报周末晚点名情况。

2.根据导师安排,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课题组会议;组织课题组负责人参加学术交流、学科竞赛活动等。

3.负责提醒课题组研究生实验室使用仪器和试剂的安全,配合导师做好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及卫生监督工作,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导师。

4.负责密切关注课题组研究生“四难”学生状况,即关注心理困难、科研困难、生活困难(孤儿、单亲、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需要关注的学生)、就业困难的研究生,及时给予科研和生活方面的关怀,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向导师或研究生辅导员报告。

5.负责关注课题组研究生安全,提醒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课题组导师和研究生辅导员均需告知)。提醒同学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宣传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诈骗、防校园贷等安全教育知识。

6.负责关注研究生就业问题,加强与已就业研究生的联系,督促课题组未就业毕业生积极参加招聘会,关心自身就业问题,及时向导师汇报毕业生就业情况。

7.按时完成学院和导师交给的其他工作。

五、遴选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导师推荐或课题组民主选举产生,填写报名审批表(见附件)。

2.课题组选拔:根据课题组实际情况,综合平时表现、科研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经导师同意签字后上报学生事务办公室。

3.学院审批:对各课题组上报的拟用人员进行审核批准,并在学院官网公示拟用名单。

4.聘用考核: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履行相关组织聘用手续。若年度考核合格,学院最终为本人颁发聘书。

六、有关说明

1.综合考虑到新生入学时间、培养方式、任职考核等客观因素,各课题组研究生负责人换届在每年11月进行。

2.原则上有3名及以上研究生的课题组方可聘任研究生负责人。

3.结合课题组实际情况,由长期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担任课题组研究生负责人,且至少能任满一个任期,即前年度11月至本年度11月份,不满一个任期视为考核不合格。

4.任职期间,若因请假、休学等特殊突发情况不能继续留校学习,课题组研究生负责人的更换由导师亲自向学院报备,具体以任职月数考核,当月任职半月以上按一个月计算。

5.任职期间,因平时表现不好被课题组导师向学院报备的,或因没有按时完成学院工作,被学生事务办公室通报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6.课题组研究生负责人身份仅在本院范围内承认。其他未尽事宜由农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长江大学农学院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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