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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生态与农业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涝渍灾害与湿地农业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4-09-30 09:12:23    作者:     点击:

根据《湿地生态与农业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涝渍灾害与湿地农业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及长江大学《关于加强科研平台运行经费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经湿地生态与农业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涝渍灾害与湿地农业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办公会议研究,并报请学校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同意,决定从即日起开始受理2024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为服务于长江大保护生态发展战略和区域农业发展,根据湿地生态与农业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涝渍灾害与湿地农业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2024年开放基金拟重点支持湿地作物高效生产、湿地水产生态养殖、农业生态环境治理相关方向的项目。具体申请范围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湿地作物高效生产

1湿地农业新品种、新农药、新肥料的研究与开发

2湿地作物抗逆绿色高效生产技术

3湿地作物生产有害生物绿色防控技术

(二)湿地水产生态养殖

1湿地农业复合种养模式的绿色高效生产技术

2名特水产品的高效健康养殖技术

3名特水产品优质饲料的研究与开发

(三)农业生态环境修复

1农业面源污染与生态修复技术

2农业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控技术

3湿地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开放基金面向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工作者,鼓励跨单位、跨专业的合作研究。本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要求项目研究选题符合申报指南方向,学术思想新颖,研究内容具体,考核指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应用价值。重点项目负责人应有相关方向研究积累和团队基础,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一)重点项目

1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一支相对稳定的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重点项目负责人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同行认可的科研成果,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创新的学术思想。

(二)一般项目

1项目申请者已获得博士学位或有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申请者具有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基础。

(三)注意事项

1不受理申报指南范围之外的项目申请。承担有本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2重点项目资助不超过3项,资助金额5万元/项,项目执行期为3年。

3一般项目资助不超过15项,资助金额2万元/项,项目执行期为2年。

4、开放基金资助的重点项目在研期间要求提供1项代表性(突破性)技术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一般项目要求以“湿地生态与农业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Ecology and Agricultural Use of Wetland,Ministry of Education)“涝渍灾害与湿地农业湖北省重点实验室”(Hubei Key Laboratory of Waterlogging Disaster and Agricultural Use ofWetland)为第一单位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所有成果需标注“长江大学湿地生态与农业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涝渍灾害与湿地农业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资助。

三、申报流程

申请人根据本指南要求,认真填写《长江大学湿地生态与农业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涝渍灾害与湿地农业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后,将申请书word版及PDF版(包含附件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各一份报送实验室。申报阶段不提交纸质版申报书。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开始接收基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1015日。

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将进行形式审查并会同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相关网站发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启侠

电话:13997634310 Emailsdny@yangtzeu.edu.cn


湿地生态与农业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涝渍灾害与湿地农业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长江大学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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