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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农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8-26 14:00:52    作者:     点击:

为做好我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1. 组织领导

    1、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方正武、姜清奎

    成员:张运波、苏奇、尹小华、唐生标李俊凯、邓锋林、邓建新李燕丽

    纪检委员:尹小华

    秘书:李翠花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和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方正武、张运波

    成员:苏奇、李俊凯、邓锋林、邓建新金慧芳、吴启侠

    工作职责: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等。

    、推荐对象

    长江大学农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2025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推荐类型条件考核标准

    具体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20248月26,制定农学院推免生工作方案,在推荐工作开始前报本科生院备案后公布。

    2、20248月2682917:30,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申请学生将申请表及审定后的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学院教学办(农科大楼3065),要按时间节点报82917:30点截止),逾期不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学生进学院推免工作QQ群(群号716477942,进群备注班级、学号、姓名)

    3、2024年8月31日前,学院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和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推免生组织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要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4、2024年9月2日前:制定学院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各专业候补名额须明确),报本科生院审核后,在本院(部)网站公布。

    5.2024年9月2日-3日: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成绩排序公示(2天)。并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按要求报本科生院。

    6.2024年9月4日—6日:学院根据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名额分配方案,依据学生的综合排名,分专业按推免生名额的120%(其中20%为候补人员)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3天),在审核公示期间,若拟推荐推免生不符合条件或自动放弃,则依据候补人选的排名由候补人选依次递补。

    、相关说明

    1、排名要求。按专业(卓产职班不单独排名)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学业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如学业成绩又相同时,以四级成绩高低排名推荐)。学业成绩以学生必修课的首次成绩绩点为准。

    2、入选“创新人才计划”学生奖励分只针对推免本校学生。

    3、诚实守信。学生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否则学校将有关失信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问题咨询、反馈渠道

    在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向学院咨询。

    咨询电话:8066167;邮箱:936160727@qq.com。  

    纪检委员电话:0716-8066171,邮箱:469125411@qq.com。

     

     

    长江大学农学院

    20248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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