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招生就业

研究生招生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研究生招生

长江大学农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10-07 15:15:57    作者: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有关文件和要求,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及录取(以下简称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稳妥开展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招生学科专业和计划

1、招生专业:

090100作物学

090400植物保护

090300农业资源与环境

095131农艺与种业(专业学位)

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学位)

2、招生计划:

全日制硕士研究18人。

 

三、招生与复试工作小组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俊凯、冯发明

副组长:方正武、谭亮魁

2、复试考核小组名单:

李俊凯  方守国  朱建强 张文英 邹华文 周燚 方正武

秘书:杜亚楠

3、复试资格审查与受理考生申诉人员:

资格审查联系人:穆麒麟,电话:0716-8066911;

受理考生申诉联系人:谭亮魁,电话:0716-8066171。

 

四、复试时间及内容

(一)复试时间

报考我院的本校推免生,将于10月11日组织复试。报考我院的外校推免生,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察,以上四种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的时间依各个学科(专业)具体情况而定,其中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基础学业水平测试:结合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外语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综合素质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三)复试形式

报考我院的本校推免生,采取现场复试形式。报考我院的外校推免生,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复试。

 

五、复试成绩确定方式

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10%+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30%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40%+本科综合成绩*60%。

 

六、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我院根据复试成绩和本学院接收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含录取类别)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凡是推免到我校的本校学生,可以享受在大四提前修读研一课程,学校予以学分认定;同时,符合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的,可以提前毕业。我校“创新人才培育计划”(3+1+2)此次未入围推免的学生,依然可以享受在大四修读研一课程,待参加12月公开招考和明年正式录取后,学校对所修研一课程可以予以认定。

 

七、联系方式

农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咨询电话:0716-8066911,

联系邮箱:690840378@qq.com

地址:长江大学西校区农科大楼3070。

长江大学农学院

2020年10月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