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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农学院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11 15:19:27    作者:     点击:

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和《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9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农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严格规范执行政策,切实提高推免工作质量;深入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切实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免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结果审核。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俊凯、冯发明

副组长:张文英、方正武、谭亮魁、邵四海

成员:方守国、王俊、董小林、吴启侠、李翠花、刘庆

秘书:李翠花(兼)

三、推荐对象、指标及排名要求

1、推荐对象。长江大学农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2022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2、推荐指标。农学院推免总名额为21个。

3、排名要求。第一至第六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以专业为单位,按农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及种子科学与工程四个专业分别排名。

四、推荐类型及条件

具体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第四章执行。

其中,针对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成立审核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公开答辩。学生与直系亲属或者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通过审核鉴定、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内容包括各类证明及本校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信。

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方守国

组员:李俊凯、张文英、方正武、王俊、董小林、吴启侠

五、考核标准

学院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具体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第七章执行。

六、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2021910日,制定农学院推免生工作方案,在推荐工作开始前予以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22021910日—13日上午,通过年级辅导员、班主任等渠道,推送学校通知、学院工作方案,宣传动员学生报名,接受学生咨询。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前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年级辅导员汇总。汇总材料交学院教学办。

32021913日—14日下午,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组织特殊学术专长申请者进行答辩等,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学院网上公示2天。

42021915日上午,将初选名单上报教务处。

长江大学农学院

20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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