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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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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社会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1 15:43:45    作者:     点击:

为激励农学院的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发展,根据捐赠方的意愿,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下半年社会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4.学习勤奋,积极上进,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5.学农爱农,对农学院有深厚感情的研究生。

二、评选奖项、范围及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的社会助学金来自社会捐助,分一等社会助学金和二等社会助学金,一等社会助学金每名学生5000元,二等社会助学金每名学生3000元。共奖励57名研究生,其中一等社会助学金42名,二等社会助学金15名。名额分配为:油菜科研团队(一等18名、二等4名)、农药科研团队(一等2名、二等3名)、昆虫生态科研团队(二等6名),分子病毒科研团队(一等7名),作物育种科研团队(一等3名、二等1名),作物分子生理与进化科研团队(一等12名、二等1名)。

三、评选程序

1.申报学生按要求填写社会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由导师签署意见后,上交到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并提交相关业绩材料。

2.学生事务办公室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评选产生社会助学金推荐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学生事务办公室签署意见并统一报到学院办公室。

4.学院党政联席会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人选。

四、有关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学生,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推荐最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评。

2.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工作规范、程序到位。

3.投诉电话:0716-8066171;投诉邮箱:469125411@qq.com。

五、上交材料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申请表交给课题组负责人,由课题组负责人将本课题组申请表纸质版于11月23日上午10点前报送至农科大楼405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悦 17313123583;材料上交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辅导员林老师,联系方式:0716—8066690。逾期不报的视为弃权,其推荐名额学院将另行统筹处理。



长江大学农学院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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