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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2022年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0 12:40:48    作者:     点击:

全体本科生:

为了激励我院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能、安的全面发展,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7]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展2022年各类本科奖助学金(含社会、企业及个人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类别、标准及参评对象

(一)奖学金

1.国家级、学校类

1)国家奖学金:本科生1人,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34人,5000元/人;

3)长江大学奖学金:本科生12人,3000元/人,年级指标分配: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各4人;

2.社会、企业及个人类

4)德贵奖学金:4000元/人,共1人;

5)广州校友会农科学生奖学金:一等5000元/人,共6人,二等3000元/人,共14人;

(二)助学金

1.国家级

6)国家助学金:252人,一等4400元/人60人,二等3300元/人132人,三等2200元/人60人,分秋季和春季两个学期发放。

2.社会类

7)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5000元/人,推荐1人;

8)广州校友会农科学生助学金: 3000元/人,共8人;

(三)参评对象

1.本次奖助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校在籍本科学生。

2.奖学金参评均为大二及以上年级普通全日制在籍在校(含校外实习)的优秀本科学生。

3.助学金参评对象原则上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入贫困生库的学生),除广州校友助学金参评对象为大二及以上年级本科在校学生外,其他类别助学金年级不限。

二、评选办法及评选条件说明

1.国家奖学金要求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年级排名前10%且无挂科补考勤记录,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品学兼优的入库学生;

2.长江大学奖学金要求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年级前20%且无挂科记录

3.德贵奖学金参评的学生,要求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成绩优良,无补考课程,过英语四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0% ;

4.中海油火烈鸟助学金参评的学生,为品学兼优的困难孤儿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1-10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且生源地为甘肃省合作市、甘肃省夏河县、内蒙古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海南省保亭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6个地区困难的学生予以优先资助;

5. 广州校友奖学金参评的学生,要求无必修课程补考现象;通过英语四级或以上外语水平考试;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年级专业前20%(含20%)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年级专业前2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长大“广州校友会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6. 广州校友助学金参评的学生,1、原则上为长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备案的学生(进入贫困生库的学生);其中以下学生优先考虑:①孤儿贫困生;②烈士贫困生;③建档立卡;④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⑤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⑥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家庭的贫困生;7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学年综合测评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通过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或以上外语水平考试的同学。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院将2022年度各项奖助学金评选通知精神传达到学生,组织学生本人申请。

2.初选公示:学院将初评结果在学院网页、公告栏等各种公开场合予以公示2-3个工作日,接受学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学校将汇总结果在全校公示3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3.学院答辩: 申报广州校友会奖学金的学生需要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注:原则上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以上各类奖助学金项目中的其中一项

在本学年已获得其他奖助学金者不能重复申请。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德贵奖学金及其它各类社会助学金的获资助学生,均需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获资助感谢信,感谢信必须手写。学生资助中心将向设奖助单位集中反馈获奖助学生感谢信。

2.中海油助学金,需于11月12日下午17:00前报送申请表(扫描件)和《(中海油)2021年中海油助学金项目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参加学校差额初评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每个学院最多推荐一名候选人,不限年级。

3.以上各项奖助项目,需学生本人亲自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一张A4纸正反打印,不得改变原表样式),内容可以打印,但签名部分必须手写。国家奖助学金和长江大学奖学金需交申请表一份,成绩单和荣誉证明材料;其他获社会、企业、及个人奖助学金的学生需交申请表一式二份、成绩单一份和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新生无需提交成绩单和荣誉证明材料)

4.审核报送:以上申报的同学务必于11月2318:00-19:00,将纸质材料交至风华园2栋106室,同时提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权益保障部邮箱2849913127@qq.com。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0716-8066608



农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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